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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孝感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人员市场行为、执业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823-2012)等法规、文件规定,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字〔2019〕337号)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市住建局于2019年8月19日至23日,对全市1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对照厅字〔2019〕337号文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受检造价咨询企业2018年度已完成咨询文件(以国有投资项目为主)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及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收取《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各10份;抽查20个工程项目咨询成果存档资料,现场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10份,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督促迅速整改。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造价咨询单位的执业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业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通过近几年执业质量检查,我市执业质量有所提高,但也有部分企业执业质量管理意识淡薄,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咨询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检查时才做补充和整理,应付检查。
(二)大多数造价咨询企业均采用较新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但还有个别企业采用老版造价咨询合同,老版合同(GF-2002-0212)已经不适应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的需求,如:合同专用条件没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调整等等。同时,少数企业造价咨询合同仍然存在填写不认真、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完整。
(三)部分企业咨询资料的收集、交接、退还不完整、不规范,不能满足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如:招标控制价不能提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资料。
(四)少数企业执业实施阶段中,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不能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求;比如:土石方工程的回填,余方弃置工程量清单子目无运距的描述。
(五)普遍存在未建立回访和总结制度,3000万以上项目没有总结,没有归纳分析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没有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建议的,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的情况。
(六)部分咨询单位在咨询成果文件整理归档时,内容不完整。如存在计价表格不全、缺少现场签证、现场勘察记录、工程量核实单等关键性技术资料的情况,没有将最终的工程量计算式归档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此次检查提出的问题,结合自身情况对号入座,拟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到位。各企业整改报告于9月底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低价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状况;依法依规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探索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执业人员,营造规范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
(三)加强培训教育。各造价咨询单位要对照新常态新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突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12)的学习,杜绝执业操作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全面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